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

息事不一定寧人

息事未必能寧人

好逸惡勞是人性的一部分,表現在生理上是偷懶,表現在心理上是退縮
因此我們常見一種現象:最容易做成的決定就是「不做」,所謂「議而不決」,
其實就是參與者以及主事者心理退縮、無能面對問題的結果
但是問題橫在眼前,不做決定仍得給相關人們一個交待,最常用上的兩句名言就是「事緩則圓」以及「息事寧人」。這兩句原本皆是處世至理名言,但是被拿來當擋箭牌久了,卻成為鄉愿、怕事的代詞。事緩則圓對不對?對許多狀況而言是對的,但若是不該緩以求事圓,事情會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
最明顯的例子是治病,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則可,急病猛症別說等待三年之艾,甚至拖三天可能都會延誤病情。息事寧人對不對?有些情況下,息事寧人是對的,但是大多數的情況不適用,最重要的是不要讓對方認為你是「軟腳蝦」。水滸第七回「豹子頭誤入白虎堂」,故事說林沖在菜園與魯智深結義,只見使女來報「有登徒子調戲娘子」:林沖趕到跟前,把那後生肩胛只一扳過來,喝道:「調戲良人妻子當得何罪!」恰待下拳打時,認得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子高衙內,……,先自手軟了。高衙內說道:「林沖,干你甚事,你來多管!」原來高衙內不曉得他是林沖的娘子;若還曉得時,也沒這場事。見林沖不動手,他發這話。後話是眾閒漢勸開雙方,接下去是高衙內色膽包天企圖染指林沖的娘子,林沖救回老婆之後,拿了刀要去尋陸虞侯,沒見著。反倒是林沖的娘子勸道:「我又不曾被他騙了,你休得胡做!」之後,高俅設陷阱讓林沖闖進白虎堂,……終於林沖被逼上梁山。林沖的劫難起自前述那一段,事實上,施耐庵那一段寫得多麼細膩,人情事理看在其中:林沖舉起拳頭卻打不下去,「先自手軟了」,請注意,是林沖自己手軟,不是旁邊有人勸住。然後,高衙內「見林沖不動手,他發這話」。高衙內原本不知道那美女是林沖的老婆(否則就不會去調戲她了),但就在林沖一扳、一喝、拳頭舉起卻落不下去那一個短暫時間裡,肯定有人告訴高衙內「這女子是林沖的老婆」,而高衙內腦中也立即意識到「林沖很怒,可是他不敢打我」。被看門犬或攔路犬吠過嗎?有人教過一個心法「你不怕狗,狗就怕你」。事實上那是一種動物之間的「心靈力量較勁」,狗基本上是自覺低人類一等的,可是狗仗人勢,所以敢對路人咆哮:高衙內是打不過林沖的,可是他發現林沖不敢惹他的後台高太尉,於是發話嗆聲──從那一刻起,雙方的形勢已分出高下。在林沖是「不怕官,只怕管」,可是林沖的娘子則是「息事寧人」──息事寧人的適用情況是「對方知道是你放他一馬(或讓他一步)」,不適用的情況是「對方以為你忍氣吞聲是因為好欺負」。事實上,林沖在後來押解路上也顯現了「息事寧人」的一面:被兩個公人冤枉,兩腳都燙傷了,還遭薛霸譏諷「好心不得好報」,但是「林沖那裡敢回話?自去倒在一邊」。不說是「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」嗎?這兩個公人豈是對手?但是林沖為什麼不敢回嘴?為什麼不敢動手教訓這二個小人?──林沖一心只想著熬過刑期,仍舊回到東京(汴梁,今開封)當他的禁軍教頭,迎回「假休」的妻子,再過他的小康生活。但是他最終被逼上了梁山,原因固然是小人陷害,可是若非打一從頭就被認定了是軟腳蝦,或許就不會淪落至斯。讀者可能要問:那林沖又能怎麼做?以公孫策的「事後諸葛亮」水準,我的建議是:向上司高太尉告狀,不是告高衙內,而是告陸謙。理由是:高俅雖然是混混出身,但不是普通混混,是優秀的混混,他能混到太尉如此高官,自有其權術本領。而陸謙原本不是太尉府中人,而是高衙內下人富安的朋友,高俅肯定袒護高衙內,甚至袒護富安,但是在林沖和陸謙之間,高俅會做一衡量。易言之,一個是八十萬禁軍教頭,一個是聽候差遣的虞侯,肐膊怎比得大腿?「林沖只要告一個「陸謙賣友求榮,蠱惑衙內」,高俅自樂得藉此事收攬一個英雄人物。至於乾兒子高衙內的相思之苦,以「花花太歲」的行事作風,不久就會另有目標,這時候,高太尉正用得上「事緩則圓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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